2014年7月16日 星期三

我写的字

我没有办法像郭敬明一样写出那种可以让人很有画面感的文字。

我没有办法像九把刀一样把各种幻想写得像是发生过一样。

我没有办法写出陈绮贞的细腻,也没有办法写出蔡健雅的真实。

林夕的深沉,姚谦的干脆,更是遥不可及。



可我还是喜欢写。

用我自己习惯和喜欢的文字。即使没有别的人懂得欣赏,至少我孤芳自赏。

写作的人多少有着寂寞的那一块,而这块寂寞衍生出来的灵光通常会让自己惊艳,毫不吝啬地使唤着我的双手应该在键盘上哪个字母降落并起飞,神采飞扬地诉说着它想说的故事。又或者当我右手握着一支笔时,必定要到榨干所有情绪的地步方肯罢休。

那份寂寞,是我的文字的泉源。



奇怪的是,虽然一切始于寂寞,文字却一点都不灰暗,反而带着自己都不知道的豁达。好像是要尝试和自己对话,又好像是想要对世界表达自己。

尤其是随着岁数离十根手指越来越远,当寂寞不是深不见底的黑洞而是一种享受,才能够参透为何简单才是最复杂的表达。纵使年少时的文字行云流水,意思不过浅浅。相反地,现在一句看似平静的句子,里头却包含了多少暴风雨。很多人不知道那一句看似平凡的句子让写作人受了多少精神折磨。

我选择用普普通通的文字来表达雷电交加的那一瞬间,证明我只想要述说,不是抱怨或泄愤。因为我知道,哪一天我也会成为我的文字的读者,我可不想阅读可以用来杀人的文章。



很常会因为一首歌,一篇故事,一部电影而捕捉到飘散在空气中的灵感。

我听别人的歌,写自己的故事,而其中的共鸣是一种默契;我看别人的电影,想自己的人生,似是而非的共同点是陌生又熟悉的心有灵犀;我读别人的书,也顺便读读自己心里的文字。

其实你相信吗?在每一个喜欢写作的人身边的空气一直都有零零落落的灵感在飘来飘去,只要手指头开始痒起来,它们便会凝聚起来,任由你挑选千百万种诠释。平时不想要写的时候,它们一直都存在,只是当时神经不够敏感去感应它们的呼唤。

有些事情会给这些围绕在身边的文字来一阵暴风,于是风格和深度就变了。有一小部分,即使狂风暴雨也坚持不离去,那是我们的本质,时间奈何不了它们。本质不会随着人生前进而前进,也不会因为回忆倒带而倒带,它只会留在它那不偏不极的位置,用它万年不变的本质,来维持我们的本质。

而这本质,给了每一个字生命。




我带着我的本质去写我想写的字。

我没有想过要成为任何一个人。


因为我最快乐的时候,是写出不带有任何人影子的故事的时候。



2014年7月11日 星期五

何必永恒

你有没有发现,路走着走着,一路跟着你一起走来的人变少了?
你有没有发现,路走着走着,一路上遇见的人变多了?

很多你以为的亲密,其实是生疏的。
很多你以为的距离,其实是最靠近的。
到后来,很多你的以为真的只是以为。

没必要去勉强走不下去的幸福。


你不知道吗?
我们都是一个人来到这世上,然后和千万个人分享快乐和难过后,再一个人死去的。
所以说,对自己好一点。